天津一商重庆食品产业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批产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YS/CG2025-034)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一商重庆食品产业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批产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一商集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一商贸易发展总公司以百货商贸为主体承接“重庆食品产业园 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本次招标内容为其中部分产品采购、供货与安装,项目 交货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本次采购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02万元(拦标价),合 同签订后,卖方需确保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产品生产、装卸、运送至需求方 指定地点,并全部安装到位。本项目所采购不锈钢产品质保期为36个月、其他 产品质保期24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质保期限 长于约定期限的,以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一商重庆食品产业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批产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一商重庆食品产业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批产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一)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具有独立的法人 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证件在有效期内,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5年,注册资 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提供投标单 位社保证明(无特殊原因,被授权人不得更换,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可
不提供社保证明)。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五)“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记录,下载的信用 信息报告中“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面截图,有“失信”不良记录的,报名无 效。
(六)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 书 ) 。
(七)投标人应为专业厨房设备的制造商或合法经销商(需要提供书面授权或 代理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报名(接收邮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8时。投标 单位按照招标公告中的资质要求,按顺序整理相关资质材料加盖公章制作为单 一PDF文件(材料内容及印章须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 (fdyszb@126.com),
同时电话告知招标联系人(李先生13803059797),未告知的视为无效邮件。邮 件名及资质材料文件名格式为投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包)名称( 例:***单位资质材料+***项目***标段)。投标单位资质经审核并通过招标方 现场考察后,成为合格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交纳材料费及 投标保证金(招标材料费不退,账户名称: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开户行 :天津银行银杉支行,账号:257601201090060886)。投标单位于2025年11月1 7日12时前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踏勘联系人刘崇,电话13821829791,预 计2025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进行标前线上答疑会,预计2025年11月19日上午 9时进行现场开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丰和路瑞航广场20号楼B座8楼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丰和路瑞航广场20号楼B座8楼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方式
该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 标公告,鉴于项目交付时限紧迫,为高效推进招标进程,经研究,将公告公示 期从7日缩短至5日,以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项目要求
(一)招标内容及范围:
详见《天津一商重庆食品产业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批产品采购清单》。
(二)报价要求
1.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包括提供货物所需的产品、包装材料、装卸/运输、安装 、保险及提供的各种服务、税费、增值税、利润、培训、标书费、保证金等一 切为投标和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报价需包含设计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现场图纸深化:依据场地布局和使用需求,准确测量现场尺寸,优化动线 设计,按照设备类型、参数精准定位设备安装位置、参数及结构要求。充分考 虑水电接口、通风要求、灯光布局,提供设备相关的水路、电路(电负荷测算)、排污、隔油、排油烟等点位图纸及平面布局图等。
(2)设备参数与尺寸核定咨询:对买方后期因该项目需购置设备的参数与尺寸 提供核定与咨询服务,协助买方最终确定设备清单。
3.报价需满足《项目实施要求》中列示的关于安装、辅材、连接、留样等要求
4.除各类排气风柜与油烟净化器外,所有涉及不锈钢的产品,均应使用宝钢、 太钢牌不锈钢原材料。
5.中标单位需安排项目经理一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现场统筹所有买方所涉 及的机械设备及白钢类制品施工进度、收货安排等的协调工作。
6.中标单位需接受买方指定第三方对不锈钢材料的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7.采购方委托产品实际使用方“重庆海航国际食品有限公司”对供货商所供产品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以“重庆海航国际食品有限公司”验收结果为准。
(三)采购期限及质保期
合同签订后,卖方需确保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产品生产、装卸、运送至需求方指定地点,并全部安装到位。本项目所采购不锈钢产品质保期为36个月、其 他产品质保期24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质保期 限长于约定期限的,以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
(四)本项目招标方不组织踏勘,投标单位自行到项目地点进行踏勘答疑,踏勘联系人刘崇(13821829791)。
(五)各投标单位应将项目存在的不利因素及量单内未明确事项进行综合考虑 (包含应该预测到的其他常规必须要发生的费用等)。
(六)《天津一商重庆食品产业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批产品采购清单》另 附。
结算方式
(一)首付款:合同签订后,买方发出采购订单且收到卖方开具的30%合同总金 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
(二)验收付款:产品交付买方并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对卖方提交的验收资料 及合同总金额70%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异议的,于产品验收合格并经调试无 误后,在收到发票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货款;经审核有异 议的,应于收到验收资料及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部分向卖方书面提出,该 部分款项需待双方核实无异议后按以上时限支付。
(三)质保金: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提供基本保障。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质保期内相应的质保义务,卖方交付的所 有产品质保期满后,由卖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买方书面确认并填写验收单据 后,买方于90个自然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全额无息支付卖方,如违反质保或售 后服务承诺,则相应扣除。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于2025年11月18日中午12时前将投标保证金80000元(捌万元整)转至 项目主体单位公司账号(上述款项均须从投标单位的公司账号转入项目主体单 位公司账号),项目主体单位查收确认后,向投标单位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时补齐;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在招标过程中若有 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及不正当竞争等情形,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一商办公室。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丰和路瑞航广场20号楼B座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3821829791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03059797
电子邮件:fdyszb@126.com
天津一商纪委廉洁监督电话:17822307613。